经学生本人申请,由班级推选,辅导员(班主任)初审,建筑系学生困难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助教发【2019】95号)和《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现拟认定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如下(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建筑系学生科办公室(德艺楼204)反映。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
联系电话:18275614139(赵老师)
附: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与艺术设计系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