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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18/11/06 13:58:51浏览次数:

遵职院发〔2017〕45号

立健全我院外国留学生突事件急机制,切保障留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保持校园定,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依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制定本案。

  一、突事件类型

  (一)因自然和人因素致的各种人身害和死亡。

  (二)重疾病,包括重的非染性和染性疾病。

  (三)涉及留学生的各种事件及纠纷,包括群体类事件、案件类事件、事故类事件、灾情类事件等。

二、工作原

(一)主原。加强宣和培工作,增强患意,提高来留学生自遵守我国法律法和自救、互救及应对各类突事件的合素

  (二)以人本原。将保障来留学生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首要任,最大程度地减少校园安全突事件的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避免生次生、衍生事件,防止矛盾激化或事态扩大。

  (三)逐级报告原教学系部相关职门部门→合作处负责留学生工作突事件领导主管部

  (四)外事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学校留学生工作由合作处归口并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系按工作职责分别开展工作

  三、组织领导

  重大涉外突事件的置工作由书记、长统领导和指,并成立学院外国留学生工作突事件领导

  外国留学生工作突事件领导

   : 李凌(党委书记     鞠  洪(院

组长培勇(党委副书记 祝  萍(副院

 涂祥策(副院)    力男(书记

恒超(副院

 :党政务处学工部招就

总务处计财处卫处 合作基础部负责人,各教学系书记

  学院各有关能部要按照职责分工作,加强涉外人员队伍建,加强校内急人的培,建立起与上安全、公安、消防、生防疫、交通、民政等部系机制,做好置工作。

  四、置程序

  (一)一般置程序

  1.动预

  生重大涉外突事件,有必要,由合作处报请留学生工作突事件领导组组长案。

  2.布置工作

  由留学生工作突事件领导组组长召开留学生工作突事件领导及相关人,布置有关工作。参与置工作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确定负责24岗值班,刻保持联络畅通。

  3.现场处

  涉外突事件生,领导组须立即赴事地,控制局面,制止事态发展。做好现场先期置工作,了解事件模、亡人姓名,人数,状况、国籍,财产损失基本情况,做好安置安,医急救,移、保有关人等工作。

  各相关部保持各自通讯联通。特别是合作、保卫处、学生总务处等部同工作,在救助设备、物、交通工具、医、安置所等方面做好准,确保及提供充足的物保障。

  4.

  领导在摸清情况即做出初步置后,立即指派人逐级报告,并随报进展情况,接受上

  5.督察督

  程中,领导组须督促检查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到位。合作处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6.

  突事件置完,由领导决定急响,并由领导通知相关部位。

  7.后期

  案后,领导要及召集会议总结工作,并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安置,估,赔偿奖惩等后事宜;及写出总结报告,上主管部,并通过对处置工作经验总结,修案。

  8.信息送、理和

  领导组应掌握第一手信息,做到信息收集、送和理及、迅速、准确、全面。案启后,所有信息由领导组汇总处理,指定主管部门应公室,时间不超2

  事求是、及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律的原,以正面宣传为主,在上主管部门应领导领导下,制定信息布方案。

  9.教育和培

  通过讲评事件程,一步宣学院《外国留学生工作突事件案》,普及急救援基本知和技能,教育教患意、危机意应变

  10.

  遇突事件,参与置工作的人员须做到各司其,反迅速、置得当。参与置工作表突出的人予表彰、励;玩忽守、不负责任、事不力造成重后果的人予行政分、直至追究刑事任。

  (二)各种突事件理的具体程序

  1.外国留学生自、自残、自虐性事件的

  (1)外国留学生自、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除立即施救治外,还应将情况合作、保卫处

  (2)合作处获悉情况后,立即将信息上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领导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伤员送至学院医室或市区医院。

  (3)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组应将情况上省教育公安出入境管理中心、新蒲公安分局外国留学生国籍所在国的京使领馆

  (4)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立即组织有关能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不明案件的侦查工作。

  2.外国留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

  (1)外国留学生在签证或居留可的有效期限内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将情况告合作和保卫处

  (2)合作处获悉情况后,立即将信息上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领导组获悉情况后,立即互通信息,同时进调查了解;去向不明的外国留学生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外国留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外国留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组应省教育公安出入境管理中心、新蒲公安分局,并根据有关指示行操作。

  3.涉及外国留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

  (1)外国留学生参与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告保卫处和合作,合作将情况告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

  (2)保卫处、合作处获悉情况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定局,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立即组织伤员送至学院医室或市区医院治。

  (3)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组应将情况上省教育公安出入境管理中心、新蒲公安分局,并根据有关指示行操作。

  (4)学院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开展调查工作,尽早向目者了解事件的真情况,及时查清突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5)学院情况对违纪外国留学生予相关理。如公安机关违纪外国留学生警告的,我院将重警告分;公安机关违纪外国留学生治安拘留或治安处罚的,我院将情况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分;公安机关对违纪外国留学生予刑事拘留的,我院将一律予开除学籍分,开除后,需公安机关遣送回国的,我院将配合公安机关将其遣送回国。

  4.外国留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

  (1)外国留学生生重大失窃事件,在第一时间向外国留学生宿舍管理和保卫处报案,保卫处通知合作,合作将情况告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

  (2)外国留学生宿舍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急措施,组织护现场

  (3)保卫处在接到案后,立即组织到达现场进行勘察。

  (4)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组应将情况上省教育公安出入境管理中心、新蒲公安分局,并根据有关指示行操作。

  (5)学院保卫处和相关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5.外国留学生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性事故的

  (1)外国留学生生交通事故,相关部得到通知后时报告保卫处和合作,合作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做好外国留学生的救治和事故的理工作。

  (2)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组应立即将情况上省教育公安出入境管理中心、新蒲公安分局,并根据有关指示行操作。

  6.外国留学生宿舍生火灾等突事件的

  (1)外国留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宿舍管理员应及时疏散学生,视其火灾情况拔打119电话,并立即向卫处和合作处报

  (2)保卫处接到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到达现场进火;当火情重,无法自行扑灭时立即119电话报警;同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疏散人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隔离源。

  (3)合作处应将情况告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

  (4)保卫处和外国留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消防部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7.外国留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

  (1)外国留学生生突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后,相关部门应立即与市区医院取得系,迅速组织将患者送至医院救治,并总务处和合作,合作立即将情况告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

  (2)如外国留学生患重大或急需院治的疾病,相关系立即组织车辆送至市区医院。

  (3)如发现外国留学生中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相关部除立即与医院取得系外,及早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将情况通知总务处和合作,合作立即将情况告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

  (4)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组应2之内将情况告当地生防疫部,并由相关系和学有关部配合医、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分析等工作。

  8.外国留学生淫、嫖娼、吸毒事件的

  (1)外国留学生淫、嫖娼、吸毒事件后,立即告保卫处和合作,合作处报告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

  (2)外国留学生突事件领导组应立即将情况上省教育公安出入境管理中心、新蒲公安分局,并根据有关指示行操作。

  (4)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开展工作,了解事件的真情况。

  (5)学院情况对违纪外国留学生予相关理。如公安机关违纪外国留学生警告的,我院将重警告分;公安机关违纪外国留学生治安拘留、治安处罚或刑事拘留的,我院将一律予开除学籍分。开除后,需公安机关遣送回国的,我院将配合公安机关将其遣送回国。

  五、附

  本的解释权归保卫处、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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