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院团委学生会作为一个维护同学权益的学生组织,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志愿者们在二食堂门口,精心筹划组织了以定点收集意见为模式的活动。

活动当天同学们踊跃参加,志愿者们热情耐心地向同学们宣传相关知识。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够提高同学们的消费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最后我们会向学院相关部门反馈同学们提出的建议和愿望。



改善消费环境、守护消费安全、促进消费畅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到“诚信3·15,开心欢乐购”,让同学们消费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