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长征大道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革命老区遵义市新蒲新区,占地1027亩,建筑面积近42万平方米,有来自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学生,以及“一带一路”20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生12000余人。
学院是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首批“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下设9个教学院系(部),开设25个专业。近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丰硕:“质量工程”立项25项、“兴黔富民计划”15项、“技能贵州”33项;建成省级示范性人才培养方案7个、实训基地8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大师工作室2个;主编国家级与省级规划教材10部,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0余门(含国家级1门、省级13门)。学院共建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00余个,全面支撑实践教学。
办学70年来,学院累计培养毕业生4万余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刘丛强等优秀人才。师生在各类竞赛中表现突出:教师获省级及以上教学能力大赛奖项31项,学生累计在技能、创新创业、体育等赛事中获奖634项。近五年立项科研课题243项,获专利265项,成果转化4项。
学院坚持“笃学践行、崇德尚能”的校训,以“聚焦乡村振兴、致力数字建设、培养技能人才、服务遵义发展”为办学定位,积极服务社会,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区域发展与职业教育现代化贡献力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评价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面向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军人和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包括村干部),在我省企业从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员工,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我省户籍失业人员及我省基层农技人员的“专项类”三种类型。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符合报考条件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公布的《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高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可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2.征集志愿: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院校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二)准考证打印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具体另行通知)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三)现场资格确认
1.“高中类”及“中职类”考生无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专项类”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具体另行通知),携带相关身份类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确认通过者可按考试成绩进入录取流程,未参加现场确认或未能通过确认者,无法进行录取。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有:
(1)退役军人: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农民工: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高素质农民(包含村干部):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我省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或担任村干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员工: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在我省企业从业6个月及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非我省户籍的还须持有我省居住证、我省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下岗失业人员:持我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失业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基层农技人员: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基层农技人员聘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中职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高中类”及“专项类”考生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为2026年4月3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为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高中类”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达到此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才可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最终综合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即综合录取成绩计算方法按“文化素质成绩×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60%=考生成绩”计算。
2.“中职类”考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文化综合考试为合卷,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内容,总分300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9:00-11:30。
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招生院校组织,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依据,采用闭卷考试方式,重点考察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重点考察岗位技能和通用技术的掌握能力。
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最终综合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即综合录取成绩计算方式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60%=考生成绩”计算。
3.“专项类”考生: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专项类”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高职招生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测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本潜能和职业倾向,最终依据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将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高中类”考生和“中职类”考生依据综合成绩录取。“专项类”考生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二)“高中类”考生没有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中职类”考生(符合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专项类”考生(享受录取免试政策考生除外)没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三)考生所填报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四)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院相关对口专业。相关上报材料由省教育厅组织审核认定。
(六)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经本人提出申请,由高职招生院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若该类考生选择报考非“专项类”考试,则视为自愿放弃免试资格。
(七)针对有艺体特长的考生,熟练掌握一项艺术特长,如舞蹈、器乐、声乐、语言艺术、美术等,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参加正规赛事的获奖证书。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者高中(中职)阶段在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一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850元/年。
第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标准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6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第十三条 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可享受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及国家助学金。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遵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电话:0851-28655578
传真:0851-28211275
网址:https://www.zyzy.edu.cn/
详细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长征大道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563000

学院官微: